一、淮安退休提取公积金审核法律依据是什么
1、国务院《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》
2、《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实施细则》
二、淮安退休提取公积金
依据《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细则》规定,离休、退休的人员提供人社部门颁发的离休、退休证;无离休、退休证的,年满60周岁男职工或者年满55周岁女职工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。
三、淮安公积金可以提取情形
(一)购买、建造、翻建、大修自住住房的;
(二)偿还自住住房贷款本息的;
(三)在本市无住房租赁住房支付房租的;
(四)离休、退休的;
(五)出境定居的;
(六)完全丧失劳动能力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(七)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,男职工满50周岁、女职工满40周岁的;
(八)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;
(九)法律、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。
四、淮安公积金提取程序
1、职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符合提取条件的出具《淮安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书》,由职工本人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公积金中心办理提取审批手续。
2、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提取申请后,对符合条件、材料齐全、手续完备的,当场办理;需要调查核实的,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。
3、住房公积金托管户内的职工符合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的,职工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和提取证明材料直接到公积金中心申请提取。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