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衢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时间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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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衢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受理时间

周一至周五上午9:00--12:00 ,下午13:00--17:00

二、衢州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办理的法律依据

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

第十一条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履行下列职责:

(一)编制、执行住房公积金的归集、使用计划;

(二)负责记载职工住房公积金的缴存、提取、使用等情况

(三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核算

(四)审批住房公积金的提取、使用

(五)负责住房公积金的保值和归还

(六)编制住房公积金归集、使用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

(七)承办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的其他事项

第二十五条 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的,所在单位应当予以核实,并出具提取证明。

职工应当持提取证明向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日内作出准予提取或者不准提取的决定,并通知申请人;准予提取的,由受委托银行办理支付手续。

专家观点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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