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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产证上登记的面积和合同上登记的面积出现差异时,买卖双方如何处理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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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买卖双方合同的约定,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计价面积发生差异(含误差,下同),双方可按以下原则处理:

1、差异值为±0.6%以内(含本数)的,买卖双方不作任何补偿;

2、差异值为±0.6%以上(不含本数)至±3%以内(含本数)的,买卖双方按买卖合同约定的房屋单价多退少补;

3、差异值超过±3%以上(不含本数)的,买受人可选择多退少补或退回所购商品房。选择退房的,出卖人应在买受人书面提出退房申请的30日内退回已收的全部购房款及利息(以付款日起至退款日止为期,以退款日同期银行固定资产贷款利率计算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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